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和主管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研究生、财务等工作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二、根据学院发展规划,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主持制定本单位有关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按照有关规定,搞好本单位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考核、解聘、晋升、奖惩津贴发放等工作,并相应向学校提出报告;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稳定工作。  

四、主持召集本单位职称评定初评小组及院务会议。  

五、按照有关规定,与党总支书记协商确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六、负责本单位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外事工作及综合治理安全工作。  

八、关心师生的学习、生活,负责教师的业务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九、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