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8日 14:22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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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院长开展工作并对院长负责。分管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二、指导思政课教学办公室和思政课教研室开展工作。
三、加强思政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必要的思政课工作制度。
四、制订并完善思政课教学基本文件。包括制订和完善思政课教学计划,制订和审定思政课教学大纲,审定思政课教材订购计划,编制和完善思政课学期进程计划、教学日历,审定思政课课程表,审核思政课教学任务书,做好学期教学总结等。
五、研究和推进思政课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思政课的课程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等。
六、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组织好思政课日常的教学活动,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指导青年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活动。
七、组织对学生思政课学业成绩进行考核,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考试命题、考试纪律、阅卷评分、成绩登记和试卷质量分析等环节的工作。
八、建立和健全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估和信息反馈制度。建立思政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监控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思政课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调控。
九、审核思政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十、建立思政课教学档案和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使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教学档案,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
十一、完成学校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