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乾友,男,生于1968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讲师,现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主要担任《宪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伦理学》等课程教学,对行政法学及刑事诉讼法学有一定的研究,曾发表《论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及其完善》《论律师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诉讼地位的“虚化”》等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