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3-2024-1学期期末集体阅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9日 11:24
作者:邓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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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提高阅卷质量,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评阅管理办法》,学院对本学期期末阅卷相关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阅卷领导小组
负责人:冯 莎
组 长:韩晓娟
副组长:赵坤阳 肖 菲 王 杰 李小琳
唐 辉 敬从军 石 青 王国萍
秘 书:邓啟刚 王莉莎
二、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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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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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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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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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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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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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从军
石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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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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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楼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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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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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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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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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楼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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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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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杰
唐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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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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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楼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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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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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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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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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楼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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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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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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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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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楼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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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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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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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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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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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试卷领取
课程考试结束第二天由教研室主任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主任处清点试卷份数并签字领取试卷。
2.组织安排
教研室主任组织阅卷教师根据学院要求讨论后统一阅卷尺度和标准。教研室主任组织阅卷老师分工,实行流水阅卷。
3.正确使用和选择成绩标识
“缓考”,缓考标识是由学生申请,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直接显示在成绩录入系统中的,不需要老师进行选择和使用。如果有学生需要办理缓考,必须在考试前由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系统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效。
“缺考”,学生选课后未参加期末考核的,作缺考标识。有缺考标识的课程,学生无补考资格。
“未选”,学生因误选课且未退选课的、选修课学生选课后未修读的、异动学生系统预置必修课(之前已修且教务系统已有合格成绩)未退选课的,作未选标识。作未选标识后,该课程不会出现在学生的成绩单中。
“实考”,学生参加考试,但实际卷面分数为0,可作实考标识,也可不作任何标识。实考0分的可以参加补考。
4.成绩录入
成绩录入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名单(特别是补修、重修及延长学习年限重修学生)有错、漏等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教务办核实处理后再提交成绩。
5.时间安排
按照教务处《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截止时间:2024年1月28日12:00。
6.其他项目
如遇到学院会议室有其他活动,临时进行调整。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月5日